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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征信市場快速發展,征信業務覆蓋主體持續增多、征信服務應用場景日益多元,征信權益保護工作面臨新形勢新任務。為更好地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推動我國征信業高質量發展,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修訂發布《征信投訴辦理規程》。今天(15日),中國人民銀行修訂發布的《征信投訴辦理規程》正式施行。
Q1修訂《規程》的主要目的?
1.簡化投訴要求,優化辦理流程,提升辦理規范性。
2.統一征信投訴受理權與管轄權。明確征信投訴由被投訴人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管轄。
3.強化制度設計,引導投訴人正確維權,明確征信投訴受理標準和受理范圍。
投訴人:《規程》所稱投訴人,是指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征信投訴的信息主體。
合法權益:《規程》所稱合法權益,是指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信息主體在征信業務及相關活動中依法享有的各項權益。
Q2有哪些投訴方式?
投訴人可以通過現場、信函郵寄等方式提交投訴材料。
Q3投訴的對象是誰?
被投訴人:《規程》所稱被投訴人,是指投訴人反映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征信機構、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
信息提供者:一般為投訴人信用報告中展示的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數據發生機構、賬戶管理機構或者發卡機構。
信息使用者:一般為投訴人信用報告中展示的查詢機構。
Q4向哪些機構投訴?
投訴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起投訴
征信投訴由被投訴人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管轄。存在管轄爭議的,可以報請共后上級單位指定管轄。
Q5提交哪些材料?
(一)填寫完整并由本人簽名確認(或者本機構蓋章)的《征信投訴申請單》
(二)認為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事實及證據或者線索材料。
(三)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或者有效機構設立文件)復印件。
※ 投訴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06能委托他人投訴嗎?
能。委托他人進行投訴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或者有效機構設立文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征信投訴申請單》《授權委托書》可前往中國人民銀行官網下載。
※ 征信投訴咨詢電話請在中國人民銀行各省分行官網查詢。
Q7哪些情形予以受理?
征信投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應當予以受理:
(一)投訴材料齊全。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人。
(三)投訴事項屬于侵害投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有反映被投訴人侵害投訴人合法權益的事實及證據或者線索材料,
(五)對被投訴人具有管轄權。
08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征信投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受理:
(一)投訴材料不全且補正全部材料后仍不滿足受理條件。
(二)無明確的被投訴人。
(三)投訴事項不屬于侵害投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無反映被投訴人侵害投訴人合法權益的事實、證據或者線索材料。
(五)投訴事項已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法處理,投訴人的再次投訴沒有新事實、新證據或者新線索材料。
(六)投訴事項已通過司法途徑完成處理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09材料受理后,有哪些處理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當自收到投訴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材料審查,并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對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征信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對屬于下級單位管轄的征信投訴,可以轉交下級單位辦理,并告知投訴人。(二)需要補正材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投訴人在10個工作日內補正相關材料;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投訴。收到補正材料后重新計算審查期限。
(三)符合本規程第九條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訴人;告知之日為受理之日。
(四)具有本規程第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訴人。
(五)材料審查期間投訴人撤回征信投訴的,應當終止審查并告知投訴人。
Q10《規程》的施行時間?
規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原《征信投訴辦理規程》(銀辦發(2014173號文印發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