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一直以來嚴重威脅著我國誠信體系的建設。不過,今后這一問題或將得到解決。1月23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 “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要加大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日常消費品的打假力度,嚴懲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并強化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傳播制假售假違法信息的監管。 此外,通知表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假冒偽劣的打擊力度,加強對食品藥品、農資、家用電器、兒童用品等商品市場的整治,對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行為,加強執法查處。 打擊假冒偽劣的違法行為,關鍵是在源頭進行治理。對此,通知要求,要建立商品生產、流通、銷售全鏈條監管機制,完善重點產品追溯制度,構建清晰可追溯的責任體系。 除了嚴格控制源頭外,提高違法成本是遏制假冒偽劣現象的關鍵一步。通知表示,將探索懲罰性巨額賠償制度,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增強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并明確地方政府對本地打擊假冒偽劣工作的領導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和獎懲約束。 而在百姓關注的產品質量和服務的監管問題上,通知指出,要加強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商品,加大質量抽檢力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要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理與風險監控,對食品、藥品、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產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 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通知強調,將針對百姓維權難、維權成本高,企業侵權成本低、賠付難等突出問題,完善消費維權機制,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加大企業違法侵權成本,提高百姓維權效率。 具體而言,通知提出,一是完善消費投訴舉報平臺,建立全國統一的消費者投訴舉報互聯網平臺;二是健全消費爭議處理機制,探索建立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簡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序,提高消費者維權效率;三是加強消費維權制度建設,充分發揮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四是明確消費維權的責任鏈條,提高企業違法成本;五是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作用,推動擴大公益訴訟的主體范圍,增加訴訟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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