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城市信用
剛剛過去的2021年6月份,信用領域發生了哪些大事?新華信用(www.credit100.com)進行了梳理和盤點。
一、市場監管總局:試點建立涵蓋非財務數據的信用評價體系
6月1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工作情況,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建設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試點建立涵蓋個體工商戶交易、物流等非財務數據的信用評價體系,推動適時修訂個體工商戶條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穩定的長效政策預期和全面的工作保障。
二、工信部:“十四五”期間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
6月1日,工信部副部長王江平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十四五”期間工信部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支持力度,解決信用貸款面臨的數據不共享、信息不共享問題,特別是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促進信用貸款。同時,要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擴大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規模。
三、銀保監會:推動建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務平臺
6月1日,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銀保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將圍繞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總體目標,延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個體經營者;持續加大個體工商戶貸款投放,增加信用貸款支持力度;推動建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服務平臺,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內部金融數據,提高服務長尾客戶的效率。
四、銀保監會:挪用經營貸的借款人將報送征信系統
6月1日,對于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亂象,銀保監會統信部副主任劉忠瑞介紹,排查發現,一些企業和個人挪用經營貸手段多樣,通過各種方式規避監管要求。銀保監會將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效果和排查結果。對確認挪用經營貸的借款人,不僅要壓縮授信額度、收回貸款,還將報送征信系統,提高挪用貸款的違規成本。
五、市場監管總局:已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處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
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市場監管總局近期對新東方、學而思、精銳教育等規模較大、知名度較高、投訴舉報較多的校外培訓機構突擊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其普遍存在多樣化虛假宣傳和價格欺詐等行為,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處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
六、國家發改委:運用信用懲戒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6月2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監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區節能主管部門要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向社會公開節能監察工作情況,依法公布違規企業名單,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為,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階梯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6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就《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原有的文化市場、旅游市場黑名單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擬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場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制度,明確了嚴重失信主體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懲戒措施和權利救濟。
八、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6月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并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
九、市場監管總局:“共享消費”行業企業要規范價格行為和競爭行為
6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共享消費”領域行政指導會,針對目前“共享消費”行業普遍存在的定價規則不明確、明碼標價不規范等不當行為,向參會的哈啰、青桔、美團、怪獸、小電、來電、街電、搜電等8個“共享消費”品牌經營主體現場送達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對照相關法律法規認真整改,在收到行政指導書30日內提交整改報告。
十、證監會:十四件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6月4日,證監會印發《中國證監會關于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明確對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發)審批、證券公司申請保薦業務資格審批、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審批等行政事項所涉及的十四件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證監會表示,將持續改進優化服務,強化信用監管,逐步擴大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
十一、七部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
6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最高檢、最高法等七部門近日召開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座談會并印發會議紀要。會議強調,對于打擊食品違法犯罪,可以通過懲罰性賠償來加大違法成本,產生震懾與警示作用。各地還可以探索把懲罰性賠償金納入專門公益基金賬戶統一管理,依法統籌用于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
十二、市場監管總局: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 提高違法成本
6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提出以食品、特種設備等生產企業監管為切入點,推進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市場監管重點領域信用監管,不斷完善企業信息公示、信用承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制度舉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工作機制和模式,提升監管效能。
十三、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審議通過 明確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明確了行政處罰信息的及時歸集、共享、應用和公開,并提出對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采取失信聯合懲戒的措施,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十四、全國首個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分析報告發布
6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全國首個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分析報告《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季度分析報告》(2021年第1期)。報告顯示,2021年一季度,56461家電力企業總體公共信用綜合狀況良好,多處于優級和良級范圍內,占電力企業總數的93.69%。報告同時披露了失信電力企業在合規性和履約性等信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十五、八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
6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定于2021年6月至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包括嚴厲打擊非法制售藥品醫療器械行為、嚴肅查處違法廣告和互聯網信息等。根據通知,各部門將對嚴重違法犯罪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建立黑名單,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十六、民航局發布《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6月11日,民航局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解讀了近期印發的《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共五章21條及附件“通用航空企業誠信經營評價指標”。暫行辦法強調協同共治、跨部門聯合懲戒,將企業責任的安全事故、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納入評價范圍,突出評價結果應用、推動監管方式轉變。
十七、文旅部:建立完善導游信用檔案 實施信用監管
6月11日,文旅部印發《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出六大類28項重點任務。在加強監管方面,方案提出實施信用監管,建立完善導游信用檔案,推廣應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信用管理系統,堅持“應列入,盡列入”原則,指導各地依法依規將符合條件的失信導游列入失信主體名單并實施信用懲戒。
十八、中央宣傳部、司法部:把公民法治素養與誠信建設相銜接,健全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機制
6月15日,新華社消息稱,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規劃強調,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和從業人員法治教育,促進依法誠信經營管理;建立健全對守法行為的正向激勵和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養與誠信建設相銜接,健全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機制。
十九、三部門部署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工作
6月15日,民政部、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通知,將于2021年6月至12月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重點對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等15項問題進行清理規范。通知要求,要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公開曝光、年檢降檔、評估降級等措施,進一步加大懲處力度。
二十、《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擬實施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制度
6月15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就《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成本價格調查,實施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信用評價制度,依法加強對以價格壟斷、哄抬價格等方式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
二十一、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農業科研誠信建設規范十條
6月16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科研誠信建設規范十條的通知》發布,對各涉農機構提出明確農業科研誠信建設的責任主體、推進農業科研誠信建設常態化、加強農業科技成果及獎項等前置監管、抓好農業科技活動檔案管理與追溯、嚴格農業科技項目及成果轉化誠信管理、優化農業科技評價導向、建立健全農業科研倫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農業科研誠信承諾制度、加大農業科研失信及違規行為懲戒力度、傳承弘揚科學家精神和農業科研優良傳統等十項要求。
二十二、國辦: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要建立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6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要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推進統一的醫保藥品、醫用耗材分類與編碼標準;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監管、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
二十三、《“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強化信用為基礎的養老服務管理體系
6月18日,由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編制的《“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正式印發。規劃指出,持續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健全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基礎、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并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在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中彰顯新作為。
二十四、海關總署擬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將企業認定為三類
6月18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將企業認定為高級認證企業、認證企業和失信企業,分別適用相應的管理措施。征求意見稿強調,海關與國家有關部門要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推進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二十五、證監會:將信息披露嚴重違法造成惡劣影響的情況列入終身禁入市場情形
6月18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證券市場禁入規定》,明確市場禁入分為身份類禁入和交易類禁入兩類,禁止交易的持續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并將信息披露嚴重違法造成惡劣影響的情況列入終身禁入市場情形。《規定》自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二十六、國家醫保局: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結果公布 將企業信用作為因素納入考慮
6月23日,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在滬開標。此次采購產生擬中選企業148家,擬中選產品251個,擬中選藥品平均降價56%。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負責人介紹,本次集采將企業信用作為因素納入考慮,對誠信經營、履約記錄好的企業有傾斜,對違規經營、履約記錄差的企業有不同程度約束。
二十七、三部門:學術期刊要在科研誠信建設方面發揮引導把關作用
6月23日,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技部印發《關于推動學術期刊繁榮發展的意見》,強調加強學術期刊作風學風建設,弘揚科學家精神,有效發揮學術期刊在學術質量、學術規范、學術倫理和科研誠信建設方面的引導把關作用,力戒功利浮躁,杜絕“關系稿”“人情稿”,堅決抵制和糾正學術不端行為。
二十八、四部門:啟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工作
6月23日,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央農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三位一體”試點單位,以推進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和鄉村振興。試點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開始。
二十九、教育部: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志愿填報咨詢活動的監管
6月23日,教育部網站發布消息部署進一步做好考生志愿填報服務工作,強調各地要聯合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志愿填報咨詢活動的監管,對于存在夸大宣傳、虛假宣傳、收取高價咨詢費用、違規開展培訓服務的中介機構、網站、APP等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切實保障廣大考生權益。
三十、國家統計局:防范懲治統計造假 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6月24日,國家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毛有豐在國家統計局部門統計督察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切實把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健全防懲統計造假責任制問責制,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旅部、衛健委、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內設統計機構有關負責人參會。
三十一、標普全球評級:確認中國信貸評級不變,評級展望穩定
6月25日,標普全球評級發布報告確認中國信貸評級不變,長期信貸評級維持“A+”,短期評級“A1”,評級展望穩定。標普全球表示,與其他中等收入經濟體相比,中國可能在未來幾年保持高于平均水平的經濟增長,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中國有效控制新冠疫情,并迅速開展疫苗接種工作。
三十二、市場監管總局擬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合同信用工作
6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指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合同信用工作,引導經營者建立合同信用檔案、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倡導經營者守合同,重信用。
(分析師馮鈺林、陳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