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世致用的儒學,兩千多年來一直影響著人們的生活。“誠信”隨著儒學的不斷發展,應和時代的變遷,其內涵也發生著變化。在歷史、文化的傳承、發展過程中,“誠信”的文化價值取向具有跨時代的意義,是我們為己為人恪守的道德準則。
“誠信”一詞的由來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誠”從言,成聲。《周易》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事而不伐,德博而化。”1“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2《中庸》曰:“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3由此看來,“誠”在那時已具有人倫道德的意義。
“信”從人從言,表示對人說話的重視。《周易》曰:“人之所助者,信也。”班固在《白虎通?情性》中認為信就是誠,都是“專一不移”之意。“信”由最初的“信于神”的宗教色彩,到春秋時期,成為純粹的道德規范,意為人言要誠實守信。
從古文獻對“誠”、“信”道德的闡釋來看,“誠”更多是指“內誠于心”,是道德本體的內在德性;“信”則偏重于“外信于人”,體現了社會化的道德踐行。“誠信”是儒學所一貫提倡并力求履行的道德原則和行為規范。“誠”、“信”的結合,正體現了儒家所強調的為人必須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和知行合一的道德思想。
“誠信”在歷史發展中得到了傳承與發展。誠,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個重要的倫理學和哲學概念,以后成為中國倫理思想史的重要范疇。“誠”在孔子的學說中雖沒有理論性的闡述,但與“誠”一脈相通的“禮”則是儒家思想的直接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