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 (討論稿) 根據無錫市商務局關于開展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會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面推進我市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確定農副產品行業作為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力爭2015年12月底前,逐步建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商務誠信管理系統和服務系統,實現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商務誠信評價分級管理模式,不斷提高我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整體誠信水平。 1、制定好《無錫市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誠信評級指標體系》,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評級機構對申報單位開展誠信評級,確保有12家以上的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申報評級。 2、配合市商務局,共同建設好商務誠信平臺。依托無錫市場網原有的聯網信息渠道,及時反映全市商品批發專業市場商務誠信的最新動態,反映各會員單位的相關誠信信息,落實好信息來源,豐富商務誠信實時信息,增加平臺信息量,提高網站點擊率。 3、增加誠信數據采集途徑,做好40個市場信息采集點的對接工作。及時收集和錄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商務誠信信息,下一步擴大到全市各類市場,逐步建立起商品流通領域誠信經營的數據庫。 4、開展誠信市場評比活動。在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實施誠信評級的基礎上,對誠信評級較高的誠信優秀市場實施獎勵,報請市商務局備案公告,通過網絡和刊物進行宣傳,提高誠信市場的社會知名度,建立50家以上誠信市場誠信檔案。 二、實施原則 1、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做到明確分工、任務到人、責任到崗,建立市商務局、市場協會和相關部門的良性互動、協調合作機制,按照分工定位,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優勢和力量,為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2、按照先點后面、先易后難、逐步推開的原則,堅持協會與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聯動,企業和社會參與,注重發揮市場和經營戶的積極性,促進他們加大硬件設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3、誠信宣傳教育和誠信制度建設并重。營造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以講誠信為榮,不講誠信為恥”的誠信建設氛圍。逐步建立農副產品誠信等級分類管理制度,推動農副產品誠信體系建設工作不斷深化; 4、注重實際應用,培育誠信需求,規范誠信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對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的檢查力度,進行跟蹤指導和服務,對發現的問題要指導相關單位整改落實,確保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的實施效果。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發動階段(5月—7月) 1、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商務誠信平臺和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 2、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各項制度,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食品安全輿論氛圍; 3、組建農副產品批發行業分會,召開農副產品成員單位參加的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動員會,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圍繞食品安全基礎知識和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具體要求,開展培訓工作。 4.深入開展調查研究 ,對相關市場和開展評估試點的單位進行詳細的調研,了解其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調研,發現問題,研究對策,理清思路。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7月中旬—11月中旬) 1、對現行的農副產品法律法規進行收集、整理,逐步完善農副產品誠信信息的征集、評價和披露制度,依據《無錫市商務誠信體系建設方案》和國家、省商務部門的意見,聘請業內專家制定好《無錫市農副產品批發行業誠信評級指標體系》(分蔬果、食品、水產、糧油、食品工業五大類) 2、召開農副產品行業評估考級專題會議,發放《無錫市農副產品行業誠信評級指標體系》討論稿,請與會者提出修改意見,并做好申報評估的登記工作。 3、確定參加評估的試點單位名單,指導試點單位制定具體可行的誠信評估實施方案,按照《無錫市農副產品批發行業誠信評級指標體系》由協會會同市(縣)區商務部門做好評估的初審工作。 4、配合第三方評級機構做好評估考級中的協調、溝通、聯絡工作,確保評估工作的正常進行。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分析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5、無錫市商務誠信評級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第三方評級機構上報的評估單位進行復審,通過后在無錫市商務誠信網、無錫市場網、無錫商報上予以公示。 6、明確專人做好與商務誠信網、商聯會網和相關會員單位網站的對接連絡,健全40個市場信息采集點的信息快速傳遞體系,適時召開信息員座談交流會,實現誠信信息資源管理的共建共享、互聯互通,確保各市場的商務誠信信息能及時發送到商務誠信平臺。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11月下旬—12月底) 1、對商務誠信品級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總結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誠信檔案,積極探索農副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標準、信用評價、信用征集、信用運用等工作,推動我市副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工作不斷深化。 2、召開總結授牌表彰大會,選擇評級與創建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單位,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加以推廣,在全面總結的基礎上,提出全面實施和完善商品批發市場誠信評級工作的建議和意見,以指導今后商品批發市場誠信評級工作。 無 錫 市 場 協 會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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